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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纪委原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阎如政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发布日期:2020-01-10 浏览次数:3358

  日前,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纪委监委对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省纪委原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组组长阎如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阎如政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对其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他人在工作岗位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违反廉洁纪律,退休后违规接受企业聘任获取薪酬,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下属单位工程项目招投标;涉嫌受贿犯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

  阎如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党性原则,罔顾党纪国法,践踏职业操守,肆无忌惮、擅权妄为,“亲”“清”不分、贪得无厌,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主动索取、收受巨额财物,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甚至在党的十九大后、本人已退休情况下,仍利用影响力大肆敛财,性质严重,情节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阎如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有关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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