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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 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4-11-05 浏览次数:234
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
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近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工作动员会召开。动员会前,巡察组组长汪晓军主持召开与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叶勇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书记宁波在市委书记专题会议上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巡察工作有关安排。动员会上,宣讲解读了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汪晓军作了动员讲话,叶勇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巡察组副组长周建海、刘幸茹及有关同志,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出席会议。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汪晓军强调,对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开展巡察是加强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根本任务、履行职能责任的重要举措;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坚定不移维护人民利益的有效路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抓住国企改革这个关键,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增强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汪晓军指出,巡察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市委巡察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和党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重点围绕“四个聚焦”开展监督检查,着力查找和纠正被巡察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中的政治偏差,充分发挥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叶勇表示,一是严明政治纪律,遵守政治规矩,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讲大局、尽责任,全力配合和保障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坚持党性,严守纪律,全方位做好资料备查,实事求是汇报情况,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四是注重成果转化,坚决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市委第五巡察组将在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85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举报电话:座机:0553-3991785;手机:19965536632(只接收短信);电子邮箱:whxcz5@126.com。同时,在鸠江区九华北路195号公交集团公司办公大楼一楼门厅北侧两米对面墙面、镜湖区镜湖世纪城三号地块公交修理厂内综合楼一楼楼梯门口外墙面、鸠江区银湖北路城北公交枢纽内二分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口外墙壁、鸠江区清水路228路公交枢纽站内三分公司办公楼一楼门口左侧外墙壁、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碧桂园翠堤路公交枢纽四公司办公楼一楼南侧外墙壁、三山经济开发区浮山路与竹园路交叉口东140米公交枢纽站内公交五分公司办公室东侧墙面拐角处、镜湖区长江路111-1号公交枢纽站内公交六分公司办公楼一楼楼梯入口南侧外墙壁、鸠江区安康路城东公交枢纽内二保综合楼一楼楼梯入口处外墙壁、镜湖区黄山西路7号陶沟公交枢纽内综合楼一楼门口南侧外墙面、鸠江区沈巷路伟星城五期对面公交停调车场内传媒公司水房门口立柱外墙面、弋江区九华南路478号公交驾校办公楼一楼正门口立柱西侧分别设置联系意见箱。巡察组受理信访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5年1月10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重要岗位主要负责人等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或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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