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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安徽芜湖用好村级小微权力清单 系统施治护民利
发布日期:2022-06-04 浏览次数:4588
“以后村里的年度财务计划,我们不仅能事后监督,在制定时也可以发表意见,监督质效大大提高……”近日,安徽省芜湖市印发《关于全面开展村(居)“两个计划”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村级财务计划、项目计划管理工作纳入“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清单。谈到新机制带来的改变,湾沚区陶辛镇水韵村纪检委员奚小圣说。
将村级资金收支计划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纳入“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清单,是该市进一步加强“小微权力”监督制约的举措。“我们在之前的监督中发现,村(居)资金支付较为随意、项目实施不规范等问题仍较突出,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计划、项目计划的管理。”芜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黄干介绍说。
按照新制度,财务计划、项目计划从编制过程到计划增补、实施、执行、报告等各环节,县区纪委监委将全程监督,保障“两个计划”管理工作各项措施和程序落细落实。各镇村纪检组织全程跟进“两个计划”监督。镇纪委督促镇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全面梳理各村(居)近三年财务收支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为下一年度计划编制奠定基础。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除参与计划编制讨论外,还对计划编制的程序和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跟进监督。
“为降低建设成本,以后村级小微工程将合并同类项、分类打包进行招标。这不仅可以有效减轻基层干部在项目招标等方面的工作负担,更使得小微工程的招投标全程公开,便于接受群众监督。”芜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近年来,芜湖市以权力清单为抓手,持续探索“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目前,该市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清单共9大项、37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村级工程管理、村级“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救灾救助申请等领域,做到“工作开展到哪里,权力运行监督到哪里”,以有力监督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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