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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对廉洁过“元旦”“春节”提出具体要求
发布日期:2019-01-07 浏览次数:3689
“元旦”“春节”将近,为进一步强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意识,结合上级文件精神,日前,芜湖市下发通知,对“两节”期间反“四风”问题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办、国办和省“两办”关于“两节”通知、近期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通报,认识到对“四风”问题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认识到不敬畏、不在乎、屡搞“四风”必定付出惨痛代价的严重后果,不以“看戏”心态看通报,不当置身事外的观众,认真对照自身进行检查,严格遵守有关纪律要求。
通知强调,各县区、开发区、监督单位、企业、高校党组织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盯住本单位公务接待和差旅、公务用车、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和驻外办事处等关键环节,严防相关单位和党员干部借过节之机搞吃喝送礼、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滥发钱物、大办喜庆事宜等节日“四风”问题。对“元旦”“春节”期间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等问题,一经查实、从严惩处,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对把关不严、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要立足本单位和自身职责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办公厅关于规范督导检查的有关工作要求开展监督检查,既要注意针对性、有效性,形成有力震慑;又要注意方式方法,不影响地方和基层的正常工作、不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不断传导压力,持续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对群众和媒体网络反映、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发生在“元旦”“春节”期间的“四风”问题线索,要及时组织核查处置,对不敬畏、不在乎、屡教不改,尤其是具有主观故意、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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