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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61人
发布日期:2019-06-12 浏览次数:3752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立足职责定位,积极主动作为,惩治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芜湖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道。
截至2019年4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60件,立案34件,查处6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诫勉15人,组织处理15人。
市纪委监委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纳入“三查三问”工作范围,主要领导亲自抓、亲自过问,多次召开常委会议专题研究。印发《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监督执纪问责分工协作和线索移送处置两项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注重协作配合,统一线索管理,加强核查督办。各县区纪委监委积极跟进,及时出台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精准施策,细化措施,硬化责任,狠抓落实。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抓好工作统筹,在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的同时,与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相结合,着力查处脱贫攻坚资金分配、项目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党员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的问题,着力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扶贫领域的涉黑涉恶问题;与“严、强、转”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相结合,着力查处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工作开展不力,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不作为慢作为、消极懈怠、萎靡不振等问题;与巡察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把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工作推动不力等纳入巡察重点,着力发现问题线索,层层传导压力。
“从违纪违法的表现形式看,‘保护伞’问题均涉及为黑恶势力做大做强提供庇护,既有公安干警为黑恶势力通风报信,也有法官为其违法行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供方便,还有收受所谓‘保护费’为其攫取资源提供便利,上述行为均与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存在权钱交易等问题。”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如是说。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市纪委监委建立领导“联点包案”工作机制,班子成员联点推进重点地区、行业和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包案负责重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的查处,全程督促指导,组织深挖彻查,推进落实,强化攻坚,决不让腐败分子漏网、“保护伞”逃脱。定期听取一次联系点或包保案件办理情况的汇报,适时进行实地调度,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震慑作用,该市对重大典型涉黑涉恶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达到了查处一人,警醒一片的良好效果。无为县人民法院刑庭原副庭长吴业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被省纪委在全省范围通报曝光,该案剖析文章《甘当“保护伞”的法院庭长》在中国纪检监察杂志上发表。截至目前,已对2018年以来查处的2次3批3人涉黑涉恶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